Q 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🫴🏼,可以申訴嗎🌃?
《條例》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,黨員對所受黨紀處分不服的,可以依照黨章及有關規定提出申訴。
Q 黨員因違犯黨紀受到處分,影響期滿後📻,黨組織需要取消對其的處分嗎?
《條例》第四十六條規定,黨員因違犯黨紀受到處分,影響期滿後,黨組織無需取消對其的處分。
Q 言論🌻、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,應當給予什麽處分
《條例》第四十九條規定🤶🏻,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🚝、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❎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💂🏼♀️;情節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📴;情節嚴重的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
Q 為,應當給予什麽處分
《條例》第五十條規定🐕🦺🍵,通過網絡🏙、廣播、電視、報刊、傳單、書籍等,或者利用講座👰🏼、論壇、報告會、座談會等方式,公開發表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、反對四項基本原則,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的文章🤗、演說👩❤️💋👨、宣言、聲明等的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
發布、播出📃、刊登、出版前款所列文章、演說🍄、宣言、聲明等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,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,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🏛;情節嚴重的,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。
《條例》第五十一條規定,通過網絡、廣播🧖🏼、電視、報刊、傳單🙋🏽🧑🏻🦲、書籍等,或者利用講座、論壇、報告會🎅🏽、座談會等方式,有下列行為之一,情節較輕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較重的👩🏼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;情節嚴重的🫶🏻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:
(一)公開發表違背四項基本原則,違背🌘、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🐨🧎♂️,或者其他有嚴重政治問題的文章、演說、宣言、聲明等🗺♣️;
(二)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👨🏻🔧🧚🏿♂️,破壞黨的集中統一;
(三)醜化黨和國家形象,或者詆毀、誣蔑黨和國家領導人🙇🏿🍌、英雄模範🧑⚖️,或者歪曲黨的歷史、中華人民共和國歷史🫷、人民軍隊歷史。
發布💆🏿♀️、播出🍚、刊登👩🏼🚒、出版前款所列內容或者為上述行為提供方便條件的👨⚕️📇,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🔊,給予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。
Q 對製作🛷、販賣、傳播🐦🔥,私自攜帶、寄遞,私自閱看、瀏覽🧑🏿🦰、收聽有嚴重政治問題資料等行為🐈,應當給予什麽處分?
《條例》第五十二條規定👸🏿💚,製作、販賣🧑🏿🎨、傳播第五十條👇、第五十一條所列內容之一的報刊🅱️、書籍、音像製品、電子讀物,以及網絡文本、圖片、音頻𓀔、視頻資料等,情節較輕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❤️🔥;情節較重的⚽️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🦻🏽;情節嚴重的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
私自攜帶、寄遞第五十條、第五十一條所列內容之一的報刊、書籍、音像製品、電子讀物等入出境,情節較重的📜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👩👧🌴、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。
私自閱看、瀏覽、收聽第五十條🚴🏼、第五十一條所列內容之一的報刊👨🦼➡️、書籍、音像製品、電子讀物📟,以及網絡文本🚽、圖片、音頻、視頻資料等🧒🏿,情節嚴重的🥷🏼🤛🏽,給予警告⛹🏽♀️、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