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 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,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、創建示範活動或者借機收取費用的,應當給予什麽處分?
《條例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☮️,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,有下列行為之一,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,情節較重的👆🏻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嚴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🦹🏿🎨:
(一)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;
(二)決定或者批準舉辦各類節會⛹🏽♀️、慶典活動🪖;
(三)其他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行為🦺。
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⚃、創建示範活動或者借評比達標表彰🏌🏼♀️、創建示範活動收取費用的,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,依照前款規定處理🎐🧝🏽♂️。
Q 違反辦公用房管理等規定,應當給予什麽處分?
《條例》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,違反辦公用房管理等規定🕢,有下列行為之一,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,情節較重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9️⃣;情節嚴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🪼:
(一)決定或者批準興建、裝修辦公樓👂、培訓中心等樓堂館所;
(二)超標準配備、使用辦公用房;
(三)未經批準租用、借用辦公用房;
(四)用公款包租、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場所供個人使用;
(五)其他違反辦公用房管理等規定行為。
Q 權色交易、錢色交易行為,應當給予什麽處分?
《條例》第一百二十條規定,搞權色交易或者給予財物搞錢色交易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👤💝;情節嚴重的🦙🥑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🧖🏻♀️。
Q 侵害群眾利益行為,應當給予什麽處分?
《條例》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🅿️,有下列行為之一👨🏽🎤,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,情節較輕的🎥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;情節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5️⃣;情節嚴重的🕰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:
(一)超標準、超範圍向群眾籌資籌勞🦻、攤派費用,加重群眾負擔;
(二)違反有關規定扣留、收繳群眾款物或者處罰群眾;
(三)克扣群眾財物,或者違反有關規定拖欠群眾錢款🤦🏽♀️;
(四)在管理、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👮🏻♀️;
(五)在辦理涉及群眾事務時刁難群眾🤴🏻、吃拿卡要;
(六)其他侵害群眾利益行為🚿。
在鄉村振興領域有上述行為的🎅🏿,從重或者加重處分👇🏿。
Q 在社會保障、社會救助、政策扶持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💁♀️、明顯有失公平的,應當給予什麽處分?
《條例》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➔👉,在社會保障、社會救助、政策扶持🏖、救災救濟款物分配等事項中優親厚友、明顯有失公平的,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👦🏻;情節較重的,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👨🦼;情節嚴重的🕹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